2007年11月2日

400CC 不能上快速道路...

加速0~100公里6秒內,極速超過160的車子不能上速限最多80的快速道路,這種規定令人不得不佩服政府之腦殘無能可說毫無極限。以通勤來說,400重機不但安全,重量大小也尚稱方便,實在是極佳選擇。若能上,以我目前由市政府家中通勤到內湖,走麥帥方便快捷,卻硬是因為這種白痴規定無法成真。

許多人認為重機危險,事實上是駕駛危險而不是機車。如果 400 CC 的車子跟125的騎相同速度,遇到事故時,不論加速避開或是煞車能力都遠勝,車身也更加穩定。反倒是若以公升級的車子通勤,其實都有一定重量,加上更大的馬力與迴轉半徑,以台灣交通來說反而不方便。就能源角度來說,我的 400 CC 一公升油輕鬆超過30公里,比起單人開車上下班的省太多了,就算比雙載,車子兩個人跟機車兩個人,能源消耗還是沒得比。

要說環保,不說還不生氣,台灣環保已經世界最嚴,但是只刁難到新車上路,新車排氣幾乎都已經非常乾淨了,癥結在對已上路的車子管理不嚴。太多欠缺保養的機車以及公車、汽車等等,這些才是最大污染源,卻很少有警力取締。一昧的把標準提高,但最需要管制的欠保養車卻不落實取締,真是大有為的德政。對台灣政府,實在連批評都不太想寫了。

1 則留言 :

  1. 噢....John,

    我居然看得到你的網頁,見鬼了... XD

    我覺得400大小剛好,比起公升級的在都市裡面更顯靈活。

    反正他們就認為,沒幾台400吧,所以就把你們排斥在外。 哈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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