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10月16日

別看不起台灣公民

中國時報10月16日的社論「玩真的還是喊假的?再談所謂倒閣問題」,大意是認為陳水扁不會解散國會,而會利用撤換閣揆人選達成其政治目的。其中關鍵的幾句話是這樣的:

… 一、不必他親自出手,就自動解決了蘇貞昌的問題,「權力下放」之說從此煙消雲散;二、奉送他一個絕佳的機會進行權力洗牌,他可以再提名游錫堃以奪回對行政院的掌控權,也可以提名陳唐山或葉菊蘭藉以收鞏固深綠基盤之效,當然也可提名王金平以圖裂解國民黨,不論怎麼玩結局都對他最有利;三、他根本不必畏懼泛藍再提二次倒閣,理由很簡單,就像二次罷免一樣,如果陳水扁口袋裡的閣揆人選多得用不完,誰怕你一再發動倒閣?更何況屆時還可打安定牌呢;四、最最重要的一點,只要倒閣議題一啟動,所有關乎陳水扁涉及貪腐爭議的焦點,都順勢全被轉移了。…

看完這篇,再看看石之瑜同一天在聯合報的投書「國親 先喬閣揆人選再倒閣」,裡頭是這樣說的:

… 倒閣有更重要的憲法意義,那就是確保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對立法院負責,因此內閣本來就應由國會多數籌組。 …

… 多數黨於今之首要責任,是在取回憲法賦予的組閣權,因而在倒閣之際,就必須明確指出,倒閣後,陳水扁所必須任命的多數派閣揆人選是誰,而不是倒閣後,靜觀陳水扁如何繼續操持憲法名目上的片面任命權。倘若陳水扁不從,繼續玩弄任命權,多數派便有不斷倒閣的憲法責任。簡言之,倒閣旨在取得組閣權,治理國家,而不是逼迫陳水扁解散國會來推動罷免的巧門。 …

仔細思辨,應可發現倒閣與不倒閣兩派思維的差異,正是憲政「應為」與「現實」之間差異所致。主張憲政者,認為台灣應落實雙首長制憲法精神,回歸國會多數黨組閣,沒有所謂奪權或是總統操作閣揆人選的空間,立委選制僅僅是技術問題。而另一派,則認為以台灣政治現狀,倒閣反而給了總統操作空間去模糊焦點,將導致其政治目的無法達成。

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,何致於此?很簡單,在野最大黨的黨主席馬英九,他無能而懦弱,不相信大多數台灣公民對民主的理解能力。他的自我設限、怯於承擔,正是倒扁運動演化至今,理應為國家主人的人民無法執行民意,而竊國的公僕卻安坐如故的首惡。理由如下:

一、執政者失去民意支持,多數民意認為總統已不適任,在野黨黨主席卻選擇置身事外,不以黨身份加入反對運動。其所持理由可笑至極:「若國民黨加入,會被打為藍綠對決、奪權」。一直以來,扣帽子就是執政者拿手好戲,但是自己伸了頭等人家來扣的在野黨主席,卻是絕無僅有。若相信倒扁有正當性,就堂堂正正站出來支持,嚴正指責無恥的扣帽子言論,並對全台灣人民清楚解釋所持的理由,以求取人民支持。這不是相信民主該做的事嗎?如今支持的不乾不脆,扭扭捏捏,倒扁運動還不是照樣被打成了藍綠對決!

若謂不願被解讀成藍綠對決,希望國民黨日後對執政黨所提一切主張,皆全力支持,以免被誤解為藍綠對決。若謂不願被講成奪權,希望 2008 國民黨不要競選總統,以免奪取權力。

二、明知罷免不會成案,卻故意推動,假作姿態。明知倒閣為憲政所應為,卻放任黨籍立委因不願放棄既得利益而不推動。若因對王金平等人有所猜忌而不推動,更是將自身政治算計置於全民福祉之上。新閣揆人選應由提出倒閣案之國會最大黨決定,而非陳總統決定,這種基本道理,學法的馬英九不會不知道。他之所以不推動,是因為他怯懦,不相信國民黨可以向全民解釋其中道理,並取得民意支持。他不信任台灣人民,以為台灣人民都是會照著陳水扁那套政治操作行動的傻瓜。如此未戰先敗,此戰當然也不用打了!

三、陳水扁面對倒扁壓力,當然會全力反擊,如今各種手段出盡,也不過是意料中事。總統若有自省能力,也不會走到如今情況,故運動受挫至此,陳水扁不過是盡了他反擊的本分,真正的元兇,是應作為而不作為,沒有盡到本分的馬英九

陳瑞仁的起訴書,尚未公佈,然而認為總統不適任的民意仍然超過六成。可見倒扁是政治問題,而非司法問題,不應跟起訴書扯上關係,將兩者綁在一起,其實並沒有反映民意。罷免與倒閣案並行,且時間壓至十月底,謂「目前不是適當時機」,把牌全梭在起訴書上,若屆時起訴書認為陳總統全無法律責任,就算「不符全民期待」,請問馬英九又該如何?自己先劃地自限,到時發現畫的太小,走入死巷,無須至 2008,馬英九是不是總統之才,現在就已經很清楚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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