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2月17日

團隊精神?

這幾天不小心開始看 The Apprentice (誰是接班人),Trump 的那個殘酷的電視節目。一群想要高薪職位的人接受各種挑戰,敗者淘汰。裡頭有一段,失敗的 project manager 要挑選兩位 team member 跟他一起進會議室,在這三人中必需決定誰被淘汰。在他們互相指責的過程中,一人提出了如下論點:「A 總是希望任何事都被記錄下來,到時候事情出錯的時候,他就可以說他早就講過了,只是大家不聽。」A 被認為帶給團隊負面的影響,因為他總是表示各種意見不可行。

這是個比較明顯的例子。當你對每件事都表示反對,用以卸責的時候,那就變成一種消極的自我保護行為,對完成目標並無助益。

很巧的,最近在對孫運璿先生的追悼文中,我看到蔣經國對孫先生的讚許。他說,當孫運璿的意見跟他不同的時候,他會提出來討論。可是一旦決策下達,他就會全力執行,並且承擔責任。

照例,看到這種例子,會讓人反思自己的行為。我的工作是寫程式,當我覺得某架構不對的時候,我會提出。然而上司如果仍然執行,而事後也發現,此架構果然造成問題,我是否能夠以一名 team member 的立場,努力克服問題,執行到底而不抱怨?

廣義一點來說,當你反對某事,但上級仍然進行,而結果證明不出所料,那麼讀者「你」的反應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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