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30日

又要搬家了...



2006年離開T社當起 freelancer,寄居安東街老公寓作為工作室。房子老舊,天花板剝落露出鋼筋,冬冷夏熱。然而社區佔地寬廣,在台北市核心地區拉開一片庭院,家家花木扶疏,鄰居多為退休長者,頗有消閒意味。工作累了,徒步到忠孝復興吃個鼎泰豐,處在捷運交界處,到哪都近,習慣了也著實不錯。

前後約莫一年,由於某些原因,導致產權所有者鐵路局要收回房子,被迫限期離開。一個人自在慣了,不想搬回家,急著四處找房子,最後在現址基隆路安頓下來。因緣際會,加了幾千租金,又搬到同棟兩倍大的單位。至此,各方面不論大小、裝潢、交通、周遭環境等等都有水準,才真有些安頓下來的感覺。栖栖皇皇限期搬家的經驗,實在不想再有。



未料現居大樓有產權糾紛,蓋因當時買家付完頭期一百萬左右,建商即告倒閉,交屋手續並未完成,協議以頭期款為租金,租期約十年多。現大樓已法拍完畢,得標公司限令住戶在六月底前必須完全般離。房東以一百萬取得如此地段十年居住權利,轉租賺飽走人,而租戶如我,又再次面臨限期離開的窘境。

該是置產的時候,真不想再搬了。可惜能力不夠,奈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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