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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Hellboy II (地獄怪客2)
- In Bruges (殺手沒有假期)
- The Unknown Woman (裸愛)
- 頤和園
你未看此花時,此花與汝心同歸於寂。你來看此花時,則此花顏色,一時明白起來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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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h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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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:53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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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吧,雖然我很不想幫 Microsoft 收爛攤子,但如果有人因為誤填了自己的帳號密碼導致病毒(其實應稱做 phishing) 一直送有毒的網址給你 MSN 裡頭的人,這裡是解決方法:
到 https://accountservices.passport.net/?lc=1033 ,把你自己的密碼改掉。因為之前病毒記得的密碼改變了,所以就無法再假扮身份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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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h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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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:31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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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我看張國立的文章就是笑一笑,很少有共鳴出現。但這篇實在讓人感慨。
中國時報 2008.08.22
我見我思─如果我是阿扁
張國立
這幾天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,如果我是阿扁,我會見錢不眼開?我會不把錢弄出台灣?我會不去高雄買豪宅而且在台北租豪宅?我會再回民生東路住那棟一樓的老公寓?
今天我想通了,哈,我為什麼要給自己找這麼多傷腦筋的麻煩事呢?當了總統退休後每個月政府會付我辦公室的租金、會給我二十多萬零花、會派十個警衛陪我打籃球。女兒和女婿是醫生,兒子也在美國要念法律博士,老婆又坐在輪椅上,當總統八年的薪水全存下來半毛也沒花。哈,哈哈,我會快樂死。
於是當我從總統位置退休下來,我要把辦公室搬到花蓮或台東的山上,每天可以望著太平洋,把金庸、史蒂芬.金、勞倫斯.卜洛克的武俠、驚悚、推理小說全帶去,這三個作家真能寫,所以起碼有兩百本可以讓我看到吐為止。再每半年騎自行車去環島一次,大家看到我都一定很高興,說不定會請我吃飯,美眉會請我合照。每三個月再出國一次,去京都賞楓、去義大利吃披薩、去法國設法養成酗酒的習慣、去北極看可愛的白熊、去捷克逛卡夫卡的故居。老天,要做的事還真多。
算算看這樣要花我多少銀子…嘿,我差點忘記,坐飛機,長榮和華航一定讓我升等,那麼我一個月二十五萬可能用不完──不,我不能有養小老婆的念頭,養小老婆錢就不夠了。
按照規定,所有國家的重要慶典我也可以參加,意思是每次國宴我都 License to Eat,有免費吃飯的執照耶,呵呵呵,想到這裡我都快失禁囉。
如果還嫌沒事做,我會志願到電視台去當趙少康、陳文茜節目裡的名嘴,每天罵馬英九三次、罵劉兆玄兩次、罵林XX一次,喔,林XX是我小學的數學老師。反正除了老婆不能罵之外,我誰都可以罵,沒人敢有意見,這叫 License to Ma。對了,我還可以和電視台的女主播們打情罵俏──不,我可以和她們合照。嗯,老婆咧,沒關係,她在台東坐輪椅,再弄個大富翁遊戲給她,讓羅太太、陳太太、趙太太陪她玩就好,她照樣可以發財。
我把退休後的計畫得意的告訴親愛的老婆後,沒想到挨了她一頓罵,她倒不是對我把她扔在台東不滿,而是,她說:「所以你不會當總統,所以我沒有鑽石,所以沒人送我禮券,所以,姓張的,你還真沒出息。」
…嗯,…她怎麼忘了,要是老子有出息,她早坐牢了。
所以我說啊,張國立真沒責任感。他應該為台灣多弄點錢才是,出國才可以砸錢提昇能見度、國際形象。還可以花錢培育下一代的建國先鋒,好好養好兒子女婿。國民黨的抄家滅族、清算鬥爭,就當作為台灣背的十字架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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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h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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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:18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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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懶鬼所以不申論、直接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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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h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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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:14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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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bels: politics
很久很久以前,有位有名的工程師,姑且稱之為 R。R 相當有天份,不但非常會寫程式,對於藝術也有一定才能。他的興趣跟專長是使用者介面程式,作品的圖形很精緻漂亮,而且都是自己畫的。R 正要開發一個新專案,使用者介面是由公司裡的設計部門提供,姑且稱之為 W。W 跟老闆的關係很好,他們都喜歡設計,不過本行都不是使用者介面,以前也沒有獨當一面經驗。
老闆跟 W 想做很酷的產品,於是用 flash 設計了一份介面,要求 R 做出。R 答應了,但過了一個月之後做出來卻全不是那麼回事。有些部分相似,但是他覺得不好的地方,卻自動的加入自己的想法改進。W 相當不高興,要求 R 要忠實的按照介面寫程式,因為研發部門不該干預設計部門的決定。R 反映這樣的設計會有些問題,等到實際使用時會造成不方便,不過並沒有得到 W 跟老闆的認同。於是 R 回去埋頭苦幹、打掉重做,忠實的複製了一份。但在研發的空檔,R 按照自己的想法,花了一些時間做了份相對簡化的介面,做為程式的另一種模式。
W 的版本完成之後,經過試用,當初 R 反映過的一些使用上可能發生的問題果然發生了。使用上相當困難,或者該說根本是無法使用。此時 R demo 了自己的版本,老闆跟 W 很不高興他沒有全力專注在開發自己的份內工作,不過也同意 R 的版本的確較佳,應該做為預設的模式,而非採用老闆跟 W 原本的設計。R 很不高興,他說他數個月之前就警告過,如今白費許多功夫。W 則認為新產品本來就是有嘗試錯誤的可能,他願意隨時修正。
一段時間後,專案漸趨成熟,R 與 W 再次發生衝突,這次是為了一個小按鈕。此按鈕原本不在設計介面上,但 R 認為有需要,所以加上。老闆與 W 認為此按鈕的功能可以取代,應該由程式自動判斷,而不需要在介面上出現。R 表示此一自動判斷的想法很好,但實質上無法要求所有程式都加上判斷功能,因為並非所有程式都由我們自行開發,所以還是保留手動選擇的餘地比較好。R 再次干涉設計團隊,也就是老闆與 W 的作品,讓 W 相當不滿。在充分的施壓後,R 表達他的反對,但仍然執行了決議。
按鈕移除後,在程式的使用者中引起很大的反彈,因為一旦自動判斷錯誤,就無法改變程式的決定,導致使用上非常不方便。掛名作者的 R 公開表示,他無能為力,因為設計團隊已經下了決定,他只是工程師,所以無法改變決策。使用者相當火大,要求設計者出面說明。W 得知後做了解釋,但對 R 的行為相當憤怒,認為是故意搧風點火。至於使用者,他們對 W 與老闆的解釋並不滿意,仍然持續要求放回按鈕。
故事的結局是:W 決定把按鈕放回。與此同時,老闆接受了 R 的辭呈。
這個故事是一則寓言。寓言的定義是,它在現實世界中從未發生,但聰明的人可以從中獲得一些啟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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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h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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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38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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